一、广告主责任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, 经营者利用广告等方式对商品进行误解的虚假广告 ,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, 消除影响 , 并根据情况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。
二、广告经营者责任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, 广告经营者代理、设计、制作、发布虚假广告的 , 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, 没收违法所得 , 。
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款规定 虚假宣传怎么进行处罚】
- 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快递费缴纳印花税吗
- 普通护照有效期是多久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颁布于哪一年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什么时候实施的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什么含义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6种规格 国旗尺寸分6种规格
-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电话区号 +852是哪个国家的区号
- 2012年12月4日广东汕头纵火案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 2012年12月4日发生了什么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 身份证过期有什么影响
- pr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 prc是哪个国家的简称
